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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黄志丽:时代楷模 知心法官
2022-02-23 08:55 学生工作处 供稿 

黄志丽,女,1972年3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漳州市人,现任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1992年考入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分校)文秘专业(专科普通班),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读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分校)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福建省十届候补委员、委员,福建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近年来,黄志丽获得多项重要荣誉:

2010年12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2013年2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13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4年9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014年10月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宣传对象

2015年1月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八闽楷模”荣誉称号

2015年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5年4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2016年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6年3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016年7月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6年12月被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评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2018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019年9月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九部委联合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她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没有被改判发回,没有被投诉信访,40%七天内审结,93%调解撤诉,服判息诉率达到99.7%;

她扎根基层15年,忠实履职、秉公办案,用司法的温暖消融当事人的隔阂,用公正的裁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她善于总结提升,形成“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方法,即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这一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已成为全国法官和法律界人士的宝贵精神财富。

她就是党的十九大代表、“时代楷模”、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丽。

黄志丽

1972年,黄志丽出生于福建省南靖县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她就痴迷于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并在心底种下一个“侠女梦”。

1992年,黄志丽高中毕业,考入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分校)学习文秘专业。上大学期间,黄志丽心无旁骛,专心学习,成绩优秀。1995年,漳州公检法系统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她以总成绩第一名考入芗城区人民法院。二十多年来,她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副院长。

腹心相照者,谓之知心。黄志丽最善以情动人,调解办案仿佛贴着当事人的心。因此,群众都称她为“知心法官”。

公仆情怀她是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首次开通“党代表通道”,黄志丽作为首批亮相通道的党代表,这样介绍自己:“少女时代我有个‘侠女梦’,一心想匡扶正义、扶弱济贫。很幸运的是我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我的‘侠女梦’在法官生涯里得到了实现。”

正是这样一个怀揣侠女梦的基层法官,把为人民追求公平正义当成人生目标,这片土地上的群众成了她挥之不去的牵挂。

2017年10月18日,黄志丽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党代表通道”接受央视采访

“把我当你们的亲人,把你们的困难交给我。”这是她对群众信誓旦旦的承诺。

一起赡养案件,谢老伯的养子小谢因挪用公款获刑三年。出狱后,他自己租房在外生活,与养父再不往来。接到诉状,小谢表示,法院判多少他就付多少,但不会去照顾老人,因为他坐牢期间养父从未去看他。

不管黄志丽如何劝说,都无法说服小谢。一次,黄志丽到谢老伯家走访,老伯正在看小谢的照片,他说,当初没去探监,是担心影响儿子改造、减不了刑。黄志丽灵机一动,偷偷录了音,并向谢老伯借了相册。

当小谢看到相册、听到录音时,这位一米八的汉子眼眶红了,说:“黄法官,我这就回家陪我爸去!”

走在路上,常会有人招呼黄志丽,叫她丫头、闺女、妹子等,黄志丽总是愉快的回应,她说:“这多亲切呀!这是百姓把我当成他们的亲人、朋友。”

办案中,小到一草一木的归属,大到巨额财产的追讨,黄志丽都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她坚信,理解与体谅能传递司法温暖,赢得群众的信赖。

农民工许清枝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高位瘫痪,他的妻子将他丢在工地的工棚里,要挟雇主赔偿。夏日酷热的工棚中,许清枝躺在办公桌上浑身屎尿、蚊虫满身、面如死灰。

黄志丽不顾脏臭,当着许清枝妻子的面,亲自为许清枝擦洗、喂饭喂水,将心比心地与许清枝妻子长谈,唤起她的真情。同时,黄志丽严肃指出雇主管理上的漏洞和法律上应负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收到赔偿款时,许清枝说:“黄法官,多亏你开导我老婆,她跟我认了错,说以后会好好照顾我。”听着许清枝哽咽的话语,黄志丽说:“你也要多想想你爱人的难处,多体谅她。”许妻听到了,含着热泪说:“黄法官,你放心,我一定照你的嘱咐去做,好好用心的照顾他。”

“法官的根在百姓,心在群众。只有对百姓的疾苦感同身受,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黄志丽时常提醒自己,一定要记住群众的“难”,真诚对待每一位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

忠于法律她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黄志丽在工作上有一股“牛”劲,在钻研法律业务上还有一股“韧”劲。

2011年夏天,某桩基施工公司起诉某建筑公司拒付工程款。原告证据不足。为了弄清事实真相,黄志丽在庭审前做了7份询问笔录,逐一比对,寻找突破口。她发现项目经理曾表述存在桩位下陷的问题,就向建筑业界人士多方请教,并四处奔走寻找证据。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桩基检测公司浩如烟海的旧档案里,黄志丽最终找到了当年记载桩基消失情况说明的图纸,并综合其它证据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92万元。判决后,原告在十天内收到了这笔拖欠已久的工程款。

黄志丽在芗城区古塘村同群众座谈,为一起案件进行调解

为了办好案,多年来,黄志丽还坚持自学医学知识、进修心理咨询师课程、考取婚姻分析师资格等,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审判技巧。

一起残疾人离婚案件中,被告郑阳肢体三级伤残,原告罗玲玲不顾夫妻二十年的情份,舍弃郑阳另觅新欢,并起诉离婚。接到法院通知,郑阳情绪激动,扬言要伺机报复。案件比较特殊,黄志丽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赶往郑阳家。

郑阳精神萎靡地躺在床上,胡子拉碴。黄志丽针对他心理上所受的伤害和心理调节困难,进行了专门的心理辅导,“报复解决不了问题,希望你能把想法告诉我,我们一起面对。”

黄志丽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耐心劝解,被告逐步熄下了仇恨的火苗。“黄法官一直劝我们夫妻和好,可是我看我妻子那个态度,我就知道我们好不了了,既然缘分已尽,我也不强求了。”几次调解工作后,郑阳的生活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

不偏袒任何一方,这是黄志丽办案中坚持的原则。

原告罗玲玲无情抛弃丈夫的行为在庭上受到了黄志丽的严肃批评。罗玲玲承认自己的自私,希望丈夫能谅解她,并当庭表示支付郑阳5000元的精神补偿费。有了黄志丽庭前的宽慰和辅导,郑阳看开了,虽有不舍,却还是点了点头:“都听黄法官的。”

结案后,郑阳遇到心理问题,仍会给黄志丽打电话,黄志丽从未嫌烦。郑阳说,黄法官的耐心是他在其他人身上未曾见过的,是黄法官教会了他,残疾人也可以有自己精彩的生活,不必依赖任何人。

忠诚履职她是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司法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作为法律工作者,有责任为司法的春天而努力。”正是出于这份使命感,多年来,虽然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法官工作辛劳繁重,黄志丽依然坚守不移。

“能以一名法官的身份亲历司法改革一路走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我深感荣幸。”每每提起司法改革,黄志丽总是感触很深。

黄志丽与团队干警在芗城区农友村为一起土地承包案件进行现场调查

黄志丽这样评价司法改革,“这是司法改革最集中、最有力的五年,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一件件立法成果应时而生,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夯实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于是,坚定不易推进司法改革在基层落地生根,成了她近年来最执着的事。

司法责任制落实后,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大大提高了法官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黄志丽看来,这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小蔡与小崔是安徽同乡,因借贷纠纷闹上法庭。小蔡手握8万元借条,称对方赖账不还。开庭时,小崔迟迟不现身。黄志丽给小崔打了多次电话,均未接通。有人建议缺席判决。

员额制实施后,法官被赋予了独立的审判权,在黄志丽看来,这既是权力,更是责任。

黄志丽没有草率结案。当晚,电话终于打通了,小崔委屈地说:“我早已还了3.6万元,他却翻脸不认人,这笔钱留给他买药吃好了,算我倒霉,想怎么判就怎么判。”黄志丽没有放弃,不断给小崔做工作,不能感情用事,错失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最终,小崔到庭。经比对收据,小蔡才发现自己记忆有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这句话,黄志丽写在了笔记本的第一页。

一年春节前,城郊一工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百名农民工围堵大楼,黄志丽和同事们冒着大雨赶往工地。凭借瘦小的身躯,黄志丽钻进激动的人群中,找了个凳子站了上去,“大家先听我说……你们放心……”铿锵有力的话语,让现场安静了下来。

了解到农民工食宿都没有着落,她联系了开发商协助安排,并从包里掏出钱让同事先给农民工每人买份快餐,下雨降温,她关心农民工工棚的保暖情况。安顿好农民工,黄志丽找到工地的承包方,了解到是因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引发资金链断裂,她又赶忙找开发商协调资金,开发商不是躲着,就是冷言冷语地敷衍,后来黄志丽对他法律劝诫,准备先予执行,开发商才拨了近30万元。

黄志丽亲自到现场督促工资发放,叮嘱民工兄弟说:“回家路上保管好工资,安心过好年。”农民工们握住她的手说:“黄法官,就冲着您,明年我们还来漳州打工。”

“法官既要心系群众利益,又要维护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黄志丽的母亲生前8年卧床不起,她白天办案,晚上床前尽孝,还常利用休息时间查阅卷宗等,一年加班1000多个小时。长期超负荷工作使她落下胃病和腰椎间盘突出,但从未耽误一个案件的审理。“选择法官,就选择了奉献,我无怨无悔。”

2012年6月,全省首个以个人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立,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几年间,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覆盖到社区、乡村、工业集中区,累计为群众答疑793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9次,诉前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

严于律己她是清正廉洁的捍卫者

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黄志丽在工作中严于律己,不讲究物质享受,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本色。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句民间俗语到了黄志丽那儿,变成了“常在河边走,坚决不湿鞋。”

黄志丽向群众作法制宣传

一起遗产分割案件的当事人陈阿婆,多次上门找到黄志丽。第一次,她来到黄志丽的办公室,悄悄塞给她一大包茶叶,被黄志丽婉言谢绝。没过几天,陈阿婆又用快递寄来购物卡,黄志丽把阿婆约到办公室,退还了购物卡,并耐心告诉她:“我一定会公正办案的。”

第三次,黄志丽在办公室加班,陈阿婆一进门便拿出一个黑袋子,硬是往黄志丽手里塞:“黄法官,我老太婆,实在不知道您喜欢什么,您看在我天黑了还过来的份上就收下吧!”黄志丽拉着阿婆,温柔的对她说,“阿婆,我真的不能收你的东西,因为我过不了自己良心的那一关。我一定会秉公办事,请您放心。”

案件顺利调解后,陈阿婆抹着眼泪再三哽咽,“黄法官,现在我相信了,您说的都是真心话。”

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作为一名解决利益纷争的基层法官,黄志丽同样也要面对人情、世故的困扰。

被告人林国辉的姐夫在自己的机砖厂帮忙,不料,却意外掉进搅拌池死亡,姐夫的父母起诉要求林国辉赔偿200万元。

得知黄志丽喜欢书法,林国辉带来一块端砚,请她“依法”办案。黄志丽坚决不要,严肃地告诉林国辉:“我决不会收。其实你做了件傻事,把这钱赔给对方多好。”

被告不死心,又托黄志丽的老同学前来说情。原告也找到了黄志丽亲戚,希望能拿到更多的赔偿。面对说情人,黄志丽没有简单地一口回绝,而是做起了同学和亲戚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成了“案外调解员”,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事后,被告感慨地说:“看到黄法官不收礼,我以为要赔很多钱,没想到案件得到这么公正的处理,这样的法官,我服!”

为避开人情世故,黄志丽有两个“法宝”:一是快审快结,能当庭宣判的决不另行择日宣判,不给当事人留说情时间;二是阳光司法,把审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摆在桌面上、置于阳光下,让当事人找不到说情机会。

“当法官,首要的是心正,心正则眼明,心正则行端。心正了,才能做到不为物欲所蔽,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志丽这样说,也这样做着。

黄志丽在“时代楷模”颁奖现场

法律之内,黄志丽克己奉公;法律之外,黄志丽尽己所能多奉献。有的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她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没有工作的,她还帮忙介绍工作;有的当事人结案后,生活里有什么问题找她商量,她也从不嫌烦。她热爱公益事业,成为漳州市义工俱乐部一员,她积极参加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曾组织“衣加衣”送温暖活动、给西藏红十字会捐赠药品、参与妇联和工会献爱心系列活动、牵手留守儿童成为“爱心妈妈” ……

“感觉最重的是肩上的责任与使命。”对于黄志丽来说,十九大代表的身份为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平台,身为基层党员、基层法官,她在平时与老百姓打交道时,一头想着尽可能多地收集社情民意,最大范围地倾听群众呼声;一头把党的好政策、好规定和党对百姓的关心与爱护之情带到群众中去。“人民法官就是要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我一定会做好沟通党和群众联系桥梁上最坚实的砖。”

(推荐单位:漳州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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